宁德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闽政办〔2019〕7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南。
申请条件
- 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 符合生育津贴支付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 《生育津贴申领表》(附件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 审核不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并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其他事项
-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 生育津贴支付范围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 生育津贴支付方式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 生育津贴支付程序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附件
《生育津贴申领表》(附件1)
是宁德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附件1:生育津贴申领表
项目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卡号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医疗机构电话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出生医学证明日期 |
生育服务登记表编号 |
生育服务登记表日期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编号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日期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是生育津贴申领表的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 顺产:3000元;
- 难产:4000元;
- 剖宫产:5000元;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 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具体范围如下:
- 女职工生育;
- 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男职工配偶生育;
- 男职工配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 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 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 生育津贴的支付程序是怎样的?
生育津贴的支付程序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
申请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
审核不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并告知申请人。
-
生育津贴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生育津贴的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生育津贴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生育津贴的收费标准为不收费。
- 生育津贴的其他事项有哪些?
生育津贴的其他事项包括:
-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 生育津贴支付范围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 生育津贴支付方式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 生育津贴支付程序按照《福建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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