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曲江区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办理指南
审批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国家林业局关于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批对象
在韶关曲江区范围内,需要出售或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的单位和个人。
审批条件
- 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 出售或收购的野生植物必须来源于合法渠道。
- 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能力。
- 出售或收购的野生植物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韶关曲江区林业局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表(附件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野生植物来源证明
- 保护和管理方案
材料审核
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现场勘查
对于需要现场勘查的申请,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出售或收购的野生植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审批决定
根据审核和勘查结果,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将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办理许可证
对于获得批准的申请,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
后续监管
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将对出售或收购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进行后续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
所需材料
- 申请表(附件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野生植物来源证明
- 保护和管理方案
办理地点
韶关曲江区林业局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XX路XX号
电话:0XX-XXXXXXX
办理费用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审批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
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其他注意事项
- 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审批过程中,如需要补充材料,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 审批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领取许可证。
附件1:申请表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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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申请出售/收购的野生植物种类 |
野生植物来源 |
保护和管理方案简述 |
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韶关曲江区林业局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的审批工作,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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