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
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是甘肃省政府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涵盖了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事业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四条 设立条件
事业单位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
- 明确的职责和业务范围;
- 必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 稳定的经费来源;
- 符合规定的名称和标识;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设立程序
事业单位设立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提交设立申请;
- 审核设立条件;
- 办理登记手续;
- 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六条 设立申请材料
事业单位设立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设立申请书;
- 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 经费来源说明;
- 名称和标识使用情况;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七条 变更事项
事业单位变更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事项。
第八条 变更程序
事业单位变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提交变更申请;
- 审核变更条件;
-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九条 变更申请材料
事业单位变更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变更申请书;
- 变更事项说明;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注销登记
第十条 注销条件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 依法被撤销;
- 自行解散;
- 合并或者分立;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注销程序
事业单位注销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提交注销申请;
- 审核注销条件;
- 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收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十二条 注销申请材料
事业单位注销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注销申请书;
- 相关证明材料;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所有。
第十六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为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有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通过这些规定,甘肃省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监管,为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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