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生育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株洲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事指南。
申领条件
- 参加株洲市生育保险的职工;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领材料
- 《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附件1);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用人单位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领流程
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zrsj.gov.cn/),进入“生育保险”专栏,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审核
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发放
生育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后,申请人可持卡至指定银行领取。
发放标准
- 正常分娩的,按3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 难产或剖宫产的,按3.5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个月的本人工资;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1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不予发放情形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 提供虚假材料的;
- 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其他事项
- 生育津贴发放后,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生育津贴发放后,不影响职工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发放后,如发现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依法追回。
附件
《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附件1)
联系方式
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
电话:0731-28681111
邮箱:zzshbx@163.com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是株洲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附件1: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
项目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卡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分娩或手术时间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编号 |
用人单位缴费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签字:__
日期:__
单位盖章:__
日期:__
是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的样本,供您参考,请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
希望这份指南能帮助您顺利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
电话:0731-28681111
邮箱:zzshb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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