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株洲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admin 2025-04-01 快讯 12 次浏览 0个评论

株洲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生育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株洲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事指南。

申领条件

  1. 参加株洲市生育保险的职工;
  2.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领材料

  1. 《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附件1);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用人单位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领流程

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zzrsj.gov.cn/),进入“生育保险”专栏,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审核

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发放

生育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后,申请人可持卡至指定银行领取。

发放标准

  1. 正常分娩的,按3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2. 难产或剖宫产的,按3.5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1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不予发放情形

  1.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2. 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3.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 提供虚假材料的;
  5. 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其他事项

  1. 生育津贴发放后,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 生育津贴发放后,不影响职工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3. 生育津贴发放后,如发现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依法追回。

附件

《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附件1)

联系方式

株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

电话:0731-28681111

邮箱:zzshbx@163.com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是株洲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附件1: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

项目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社会保障卡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分娩或手术时间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编号
用人单位缴费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字:__

日期:__

单位盖章:__

日期:__


是株洲市生育津贴申领表的样本,供您参考,请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


希望这份指南能帮助您顺利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

电话:0731-28681111

邮箱:zzshb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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